原著《小南風》是有番外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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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洛曾以為自己會死掉。看著南雅的車遠去,他的心碎掉了,他倒了下去,看見山還是那麼綠,天還是那麼藍。
他清醒的時候聞到消毒水的味道,知道自己在醫院,他睜開眼睛,希望看見南雅的臉,哪怕是冷漠絕情的。
可沒有,很多人圍在床邊,唯獨沒有南雅。
之後的八年,她再也沒出現過,好像她從來沒有存在過一樣。清水鎮再也沒了旗袍店。原來的店面很快就被一個文具店取代。
週父週母拜託親戚、司機和陳鈞,別把周洛和南雅的事說出去,他們丟不起那個人,更怕週洛因此被懷疑作偽證。
沒人忍心再傷害那個少年,這個秘密保存得很好。南雅消失後,鎮上再度傳起風言風語,說她跟著外邊的有錢人跑了。但漸漸不過幾個月,就沒人提起她了。
週洛再也沒回過清水鎮,他無法忍受那種身處墳墓般的孤獨,好像他是一個異類,待在那麼熟悉的地方,每處都有她的影子,偏偏沒有一個人再提起她。沒有一個人。
只有他,還守著那個封存在記憶裡的沒有半點改變的小鎮。
物是人非,這是多麼殘忍的一個字。
當年的一切都在,只有她不在了。
那麼多年,他總想著那個空房子。她多決絕,一點消息也沒有,他想到發瘋想到仇恨,她心裡他恐怕不那麼重要,所以才走得義無反顧頭也不回。
他想過很多次她為什麼要走。他想了很多理由,或許因為最後對她的揭發讓她失去安全感,或許是林桂香的指責讓她感到羞恥。
又或許,她只是不相信他會一直愛她,她只是認為他對她的喜歡像大人們說的那樣,是一場幻覺,一場誤會。所以她才逃走,來驗證一下。
但他證明了,證明了八年,她卻不回來驗收成果了。
她把他忘了麼。
怎麼能這樣。
你出了那麼難的題,卻不回來給我打分數了,可我還在認真做題,還坐在考場等你啊。
在她不在的日子裡,他一個人過著曾經許諾給她的生活。沒日沒夜地學習進修,充實自身。一進大學就跟著師兄們的新創公司實習,大三就自己單幹,偏偏學業也沒落下。
他以光的速度從少年長成了男人。
八年,他達到了同儕十八年或許都達不到的高峰。他想,他現在不是二十五歲,他應該是三十五歲了。三十五歲的老練和成功,三十五歲的財富和成熟,三十五歲的沉默和滄桑。
還有三十五歲的理智和沈穩。長大了,他想清楚了,那時候他太年輕稚嫩,太衝動盲目,太簡單理想,的確不是好的依靠。憑著一腔熱情綁在一起,或許可能撞得頭破血流。
但現在不一樣了,他不是當年的意氣少年了,但,她卻也不回來找他了。
怕他太令人失望,連回憶都毀掉嗎?可他沒有啊。
他沒有說謊,別人活一年的時間,他活三年。他都做到了。
但她一直不回來驗收。
那麼多痛苦的夜裡,他常常望著天花板,給自己念求她和好時對她讀的那首詩,《鬱悶之事》。
最鬱悶的事,不是想看的小說沒翻譯成母語,不是大熱天沒喝到啤酒,不是朋友家咖啡不香醇,而是――
沒死在夏天,當一切都明亮,鏟子挖土也輕鬆。
為什麼最鬱悶,因為那些都是人事,只此一件是天意。
是你做盡了人事也無法挽回的天意。